德語動詞在謂語結構中的地位分類是怎么樣的,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下: 1.獨立動詞:
德語動詞中絕大部分為獨立動詞,它們具有獨立的詞匯意義和句法功能,可以獨立作句子謂語,表述動作、過程或狀態(tài):
2.助動詞
助動詞一般本身不表示動作、過程或狀態(tài),而是輔助助動詞完成復合時態(tài)及被動態(tài)的表述,故又稱時間助動詞。
3.情態(tài)動詞
德語有六個情態(tài)動詞:können,müssen,dürfen,mögen,wollen及sollen,用來表示說話人對行為或事態(tài)的不同態(tài)度。情態(tài)動詞一般與獨立動詞不定式連用,故又稱情態(tài)助動詞,構成謂語復合形式,表達某種能力、必要性、可能性、愿望、意志、猜測、允許、建議、勸告、愛好等情態(tài)意義。情態(tài)助動詞和時間助動詞也能作獨立動詞用,具有獨立的詞匯意義和句法功能。sein, werden獨立使用時成系動詞與表語一起構成謂語。
有些獨立動詞的原有詞義弱化,轉而具有情態(tài)含義,但在句法上仍保持其原有的獨立性,與另一獨立動詞不定式連用時得加zu。即它們在詞義與句法上介于獨立動詞與助動詞間。有些語法學者建議將其歸入助動詞,或稱之為準情態(tài)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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