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校法語專八考試大綱
考試對象:普通高等教育學校全日制法語專業應屆四年級本科生。
考試形式:閉卷考試,不得使用任何紙介或電子參考資料和通訊工具。
命題標準:參照教育部審定發行的《高等學校法語專業高年級教學大綱》。
題型與評分:試題共分為7個部分(成績單上簡單地標為“題1”–“題7”),滿分為100分,成績等級基本標準 為:“優秀”(80 –100分),“良好”(70 –79分),“合格”(60 –69分),“不合格”(0 –59分);補考生只有“合格”(60分或以上成績)和“不合格”(60分以下)兩個等級。分委會和考辦可根據考試結果對上述標準作適當調整。“合格”及 以上成績獲得者將獲授證書。
第一部分“聽寫”(Partie I Dicte >>,10分):
聽寫一篇150字左右的短文,包括標點符號。如文中有個別生詞,試卷將提示。短文共讀4遍,對考生的基本要求為:第一遍只聽不寫,第二、第三遍邊聽 邊寫,第四遍檢查核對,最后留出3分鐘供考生自糾錯誤。任何性質的錯誤,每個錯誤扣0.5分,相同錯誤計算一次,達到20個錯誤本題為0分。數字應該用字母拼寫。
第二部分“聽力”(Partie II Comprhension orale >>,10分),分為兩節:
第一節(Section A,5分):10小段情景對話錄音,各附有一個問題和3個備選答案,放錄音前考生有2分鐘時間看題,每段對話聽兩遍,然后選擇問題的答案(每個問題0.5分)。
第二節(Section B,5分):1篇短文錄音,附有10個問題,每個問題有3個備選答案,放錄音前學生有2分鐘時間看題,然后聽兩遍短文,并用3分鐘時間選擇問題的答案(每個問題0.5分)。
對于上述兩題,試卷附有錄音帶,全部內容按要求錄制,只需從頭至尾放一遍,中間不得進行停放、倒帶和重放等操作。建議使用語言實驗室。
第三部分“詞匯和語法”(Partie III Vocabulaire et grammaire >>,20分),分為兩節:
第一節(Section A,10分):10個單句,每句有一個劃線的單詞或詞組,附有4個備選單詞或詞組,選擇其中與劃線部分語義或功能最貼合者(每句1分)。
第二節(Section B,10分):一篇由10余個句子組成的短文,其中有10個編號空格,每個空格有4個備選單詞或詞組(每個空格1分)。
第四部分“法譯漢”(Partie IV Version >>,10 + 2.5分):
將一篇由10余句組成的法語短文譯成中文(整篇譯文基本分為10分,可有2.5加分)。
第五部分“漢譯法”(Partie V Thme >>,10 + 2.5分):
將5個中文句子譯成法語(每句基本分為2分,整題基本分為10分,可有2.5加分)。兩部分翻譯題目的基本要求是譯文(譯句)完整、準確無誤、語句通暢達意。對于達到上述要求的翻譯,起評分為10分,不足按以下標準扣分:以語義單位(單詞或詞組)和語法點計算,每個錯誤扣0.5分,相同錯誤計算一 次,達到20個錯誤本題為0分,不清楚的表述視同為錯誤;相反,在達到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如果有更好的文筆表達,且書寫整潔、標點規范,則酌情加分(最高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