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這個宇是根據拉丁文“Universitas”的解釋,意思是在早期的教會學校里來自各國各地的信教的師生聚在一起學習。假如說早在近千年前就已產生的中國的高等學府大學算作大學的話,那么,中國的大學比歐洲的大學產生的時間還早。歐洲的大學早是由傳授宗教教義形成的。在12世紀,意大利、法國、英國和西班牙先有宗教講課場所。14世紀中葉,查理四世任波希米亞盧森堡王朝的德國國王和皇帝,他為了使波希米亞成為帝國的中心,于1348年建立了布拉格大學。查理未曾料到,大學的建立竟成為各邦民族和教派斗爭的焦點。其原因是來自各邦的大學生講著不同的民族語言,既有北德、南德語言,也有捷克語言、波蘭語言和匈牙利語言。終,大學講課采用拉丁語,拉丁語是中世紀大學的通用語言。 布拉格大學是阿爾車斯山以北的歐洲所大學。繼它之后,德國建立了一系列大學,按時間順序,先后有維也納大學(1365),海得堡大學(1386),科隆大學(1388),埃爾福特大學(1397),伍茲堡大學(1402),萊比錫大學(1409),弗萊堡大學(1457),美茵茲大學和杜平根大學(均在1477)。其中有些大學迄今已有600多年的歷史,海得堡大學和科隆大學在法國大革命時曾一度遭毀。
在德國還沒有建立大學的時候,宗教界把僧侶和神職人員送到意大利和法國等地學習。自從德國建立了一些大學之后,情況就不同了。中世紀建立大學者都是當地的國王、邦主或有產市民,他們得到教皇的特許,也得到貴族紳士的支持。如當今德國古老的海得堡大學就是由普法爾茲選候建立的。這是當1356年。黃金詔書”頒布后諸侯們取得獨立地位后才具備這種可能。1388年建立的科隆大學是由科隆紳士和市民們建立的。此前,科隆是德國教派中心。多明我修會很早就在科隆建立了其修士研習總部。弗朗西斯派、圣奧古斯丁派和卡爾梅涅派修會都在科隆設有培養神職人員的場所。新的德國大學一建立,立即成為各邦諸侯培養人才之地。
中世紀的德國大學和歐洲古老的大學一樣,大學生們都在稱做“藝人學院”里學習所謂“七藝”——七種自由藝術,這里說的藝術并非指繪畫、雕刻,而是“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只有少數大學生經過三年左右的學習,取得學士學位,然后進入更高一級的學院學習,所謂高一級的學院就是神學院、法學院和醫學院。神學和法學是學習的主要內容。在法學院主要學習羅馬法。各邦邦主需要的便是法學家。
傳統的教學方式是“教師首先應精確仔細地宣讀課文,好讓學生們訂正和按段整理他們的教材。然后教師再分段落次序、上下銜接、概括內容,后作總結講述。在這樣做時,除去做好課文的分段整理、聯接和表述思想內容外,教師無需再做任何口授筆記”,1477年建立的杜平根大學的校章中就有如此規定。這種古老的規章只有點仍舊在今日聯邦德國大學講壇上沿襲著。其他如使學生深入掌握教材內容,則在講課之外通過各種形式的課堂討論解決。
在14—15世紀,德國的大學名義上向社會上各階級各階層人民開放,實際上首先為各邦諸侯統治階級的利益和需要服務。在城市發展后,市民階級對大學的影響不僅表現在出身于市民階級的大學生人數的增多,也表現在市民階級和市議會對創立大學的興趣上,因為大學的建立足以提高城市的威信和城市的經濟力量。同時中世紀末期以來,大學便成為擔負文化使命的重要機構。新興的市民階級的知識分子在其中發揮著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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